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 杨国军 汪洪亮
副组长: 陈 辉 马 磊
成 员: 田利军 张利娟 刘双怡 温灏雷 红星央宗 曹 丹 吴其付 罗晓彬 陈 勇 赵汝斌 夏奇艳 赵双叶
二、基本条件
学院接收专业调整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校期间所修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2. 符合《关于做好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所列调整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三、考核办法
1. 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组织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转入师范类专业学生要对其师范生基本素质进行考核;申请由文科类招生专业转入理科类招生专业或由理科类招生专业转入文科类招生专业学生,学院会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加试相应课程考核,若加试课程考核未达到学院要求,不得转入新专业。
2. 转专业考核由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组成。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学生在申请专业调整时只可选报一个转入专业,不得同时填报多个专业,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提交资料
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于11月21日上午9:00起,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相关申请操作流程见《关于做好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附件4《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下午 17: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