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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管理制度(2021修订版)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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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务处《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院级督导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制度,院级教学督导开展教学工作督查、听课评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层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与更新,加强学院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

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评课工作必须覆盖到本学期每一位承担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并做好各类活动的过程记录。

院级督导听课、评课结果需在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四川师范大学质量监测系统(http://jxpg.sicnu.edu.cn)的系统录入。

  二、同行评价

每学期所有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开展教师同行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以同一教研室的同行教师相互听、评课为主要形式完成。

2)为了保证教师同行评价的参与面,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应听其他同行教师授课 2-3 节,由教研室主任进行安排。

3)每学期每位讲授全日制本科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教师同行评价工作。

同行评价结果需在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四川师范大学质量监测系统(http://jxpg.sicnu.edu.cn)的系统录入。

  三、中层干部听课

1)积极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一线,采取随机检查教案、实验报告 等教学文件、随机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的监控。

2)每学期至少6 次深入教学一线进行随机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3)重点加强对中青年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帮助中青年教师提升教 学质量。

4)结合院级教学督导、同行评教以及学生评教等情况,对问题较为突出、反映次数较多的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复查,找出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协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中层干部听课结果需在每学期第16周前完成四川师范大学质量监测系统(http://jxpg.sicnu.edu.cn)的系统录入。

 四、学生评教

在校学生在学期末进入教务系统完成学生评教,任课教师进入教务系统的评教专栏,可以查看学生评教结果。同时,学院针对毕业生实施课程学习满意度分析,收集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有关满意课程、满意教师、教学建议、学习建议等基本信息,以便有效改进我院的本科教育质量。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年9月18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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