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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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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研究生精思勤研、严谨务实、积极创新地从事基础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工作,提升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院2023年继续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工作,请我院在校研究生按照学院相关基本要求,积极认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院科创基金项目申报主要面对2022级、2023级研究生。2021级研究生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创项目,可单独申报,亦可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无学术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限报一项,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参与申报者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

(二)有在研科创基金项目者,不参与本年度的课题申报;

(三)同一指导教师年度限报3项科创基金。超过3项,则择优列为自筹经费项目,达到相关结题条件者,将给予同等额度资助(补);

(四)课题申报者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资助:

1.有学术情怀和充分准备,有考博志向、有论文发表意识的,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

2.选题适当,具有学术意义和可操作性;

3.指导教师有在研国家课题,或近三年指导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或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学位论文被评为优秀者。

 

二、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以我院设置学科为选题范围,鼓励结合我院特色优势学科和导师课题自拟题目。项目选题须获得导师认可。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与结项要求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三类。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不超过2年。

重点项目资助2000元,结题需在CSSCI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如以第二作者署名,第一作者须为课题负责人的导师。

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结题需在各省市区社科院、社科联所办学术刊物或高校学报,及相关行业或协会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如以第二作者署名,那第一作者须为课题负责人的导师。

上述类别项目获得立项后,给予拨付50%课题经费。通过课题验收后,再拨付剩余50%经费。未通过验收的,将不再拨付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成果须在毕业前发表,一次性资助1000-2000元。其他项目可根据成果发表情况追加资助。

以上所有项目凡取得高于基本要求之学术成果,视情况予以追加奖励。

 

四、立项办法

(一)《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纸质版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报送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政办公室(6教10层1007室,联系电话:028—84760823)——研究生教学秘书赵双叶老师处,申报书电子版(word、pdf版各一份)于2023年11月24日18:00前发送至3264485102@qq.com。

(二)2023年11月27-12月3日前,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立项比例不超过申报数的60%,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项目管理

2023年度学院研究生科创基金项目由我院负责组织立项和项目研究的管理与检查工作,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即按照建设周期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申请进行结题验收。对项目结题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在申请下一年度研究生科创基金时予以优先立项,对项目建设开展不力的项目,将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书.doc  (0.07M)[下载]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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